請於30日內辦理保用證之登記手續。
*必需填寫
(只適用於香港及澳門)
廚雅電器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或統稱「廚雅」提供1年有壞包換服務(並由發票上的購買日期起計),於購買日起計30天內完成產品保用登記,及於保修期後提供相關收費維修服務及/或保養計劃。
本公司對於任何產品不適當地使用或任何產品之故障、損壞或停頓而引致任何人士或財產的直接或間接損失及破壞,概不負責。
離島 / 偏遠地區 / 禁區 / 澳門客戶如需保修服務,須預先支付出勤離島/偏遠地區/禁區服務附加費(除東涌市中心外)。在保用期後,若需要將產品送廠修理,客戶須自行將產品送往客戶服務中心或市區內,並於產品修妥後於同一地點取回。
本公司產品保用登記証只適於香港及澳門。在提供服務前,客戶需出示產品保用登記証及由香港或澳門經銷商發出的正式發票予技術員查閱。如客戶未能出示有效文件,則須繳付所需之維修費用。產品保用登記証上之產品型號必須與機身相符,產品保用登記証上之購買日期須與正式發票上的日期符合,方為有效。除本公司產品保用登記証外,任何商號及人士發出之保用登記証,均不為廚雅認可。客戶須於30天內透過上述指定的登記方法,準確填妥產品保用登記証的資料,否則可能會引起保修服務的延誤。
客戶不可擅自更改產品上的機身 / 批次編號,如發現產品上的機身 / 批次編號與產品保用登記所列者不符,產品保用登記証則告無效。(如適用)
除下列收費項目外,產品如發生故障,經本公司証實乃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發生者,本公司將為一年保修有效期內的產品提供免費一換一更換服務,經更換後之任何損壞產品,將歸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可能通知貴客戶有關產品之保養服務及 / 或延續計劃。
下列項目並不包括於保用範圍內,客戶須另付所需的服務費用 :
如中英文版本之條款及細則有差異時,應以中文版為準。
如網上條款及細則與產品保用証印刷版本有所不同,一切以網上版本為準。
所有條款及細則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產品保用登記証沒有賦予或意圖賦予任何第三者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第623章)所列之任何利益或權利以強制執行產品保用登記証的任何條款內容。